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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府项目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4-01-14 19:23:58    信息来源:

    近日,东莞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新政频出。继上月出台相关的奖励资助政策之后,昨天举行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又审议出台了《东莞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指引》。其中提到,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等财政投资项目需率先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而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10个项目中,有9个是房地产项目。

 
    目前仅一项公共建筑获“绿色证书”
 
    《指引》提出,要抓好财政投资绿色建筑项目,包括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研发中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建筑项目率先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财政投资的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并不多。据东莞市住建局方面表示,目前东莞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一共有10项,均属于设计评价标识,其中除了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是属于公共建筑外,其余均为房地产项目,属于居住建筑。
 
    会议决定,根据市政府今年公布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以及各镇街(园区)报送的财政投融资项目,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园现代产业中心、松山湖现代展示服务大厦等16个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针对城市发展新区绿色建筑项目,将南城国家商务城(C B D )、宏图总部基地以及周边部分片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区,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将东莞生态园区建设成为东莞绿色建筑示范区。绿色生态城区(园区)项目自行确定本区域绿色建筑项目的评价标准,要求执行国家、省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准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其他建筑应达到国家、省一星级以上标准。
 
    《指引》提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住区的屋顶采用绿化隔热措施的面积达可采用面积的40%以上。居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光该方式。
 
    激励政策要防止骗取财政资金
 
    上个月,东莞市政府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批准设立“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1000万元,直到2015年共计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及建筑能耗监测应用等工作。每栋建筑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
 
    在昨天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东莞市长袁宝成要求,激励政策要坚持补贴要准,补贴到位,突出实效,防止骗取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每年要进行评估财政补贴效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