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60号)的文件要求,经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19号《公告》确认,我公司已入选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
公司已于
第三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省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公告地址: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11gg/t20110811_4280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