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对采用可再生能源具有示范意义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最高每平方米可补助70元,具体标准为:采用浅层地能的每平方米补助25元~30元并可优先获补,采用地源热泵与太阳能光热耦合系统的每平方米补助35元,利用太阳能光热的每平方米补助12元-18元,利用浅层地能制冷、供热系统的每平方米补助50元-70元。
南宁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9个月以上阳光较充裕,具有较为丰富的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适合解决建筑的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等用能。
据了解,2010年南宁市的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已超过400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达到了250万平方米。据介绍,到2011年底,南宁市有望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将成为这个城市一道新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