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两部委近日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八个方面保证绿色建筑行动防范的落实。方案指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方案还提出十项重点任务,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并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万套。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称要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对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建筑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财政部、税务总局要研究制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
此外,《方案》提出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共同来解读《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问:请谈谈制定《方案》的背景。
答:建筑能耗具有能耗“锁定”效应,一座绿色节能的建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反之则是一个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黑洞。目前,我国存量建筑有40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建造和运行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
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度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一些地方大拆大建,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党中央、国务院对绿色建筑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我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认真研究,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方案》。
问:《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方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特点和建筑类型,建立健全各地区绿色建筑的标准、规划、技术路线等,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三是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另一方面运用经济手段,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的技术堆砌而造成资金高投入、资源高消耗。
《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对新建建筑,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节能示范40万套;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问:《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方案》从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农房、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4个方面提出了任务。按照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级别,《方案》提到的绿色建筑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建筑。据测算,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方案》提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中,要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指标体系,纳入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开发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等。
三是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因地制宜推广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
四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五是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六是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加快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材、建筑物耐久性等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推进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七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发展和利用。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和稽察,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八是推动建筑工业化。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
九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建筑维护管理,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依法惩处违规拆除行为。
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
问:为了实现目标任务,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把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纳入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转让、容积率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时间要求。四是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价格和收费办法,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运营。五是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挂钩,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六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以及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八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问:如何做好《方案》的实施?
答:为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促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