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溪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个项目,包括沼气纯化项目(涉及1畜牧区1示范园)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涉及7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11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可再生能源利用量7万吨标准煤,新增可再生能源用户5万户,畜禽粪便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苍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苍溪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按照绿色能源示范县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与项目业主对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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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示范县:是指经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认定、以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为主要方式解决或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的县(市)。在国家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整体规划中,绿色能源示范县在2015年将达到200个,而2020年则要建成500个。
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