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2013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2%、2.5%、3%,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经济形式利于实现目标
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严峻,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艰巨。
“一是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84%,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03个百分点,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达到4%以上。二是今年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加快,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另外随着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
“能不能完成2013年GDP能耗下降3.7%以上的任务比较难说,但现在经济发展速度趋缓,有利于节能减排总量目标的实现。”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博导刘建国对记者说。
为了确保完成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目标,《通知》提出了12条“军规”,包括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管理监督、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记者注意到,上述举措已经分别明确到各个部委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有详细数量化的任务。例如《通知》明确,做好保护生态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开工建设水电2000万千瓦以上,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开工建设核电335万千瓦,风电、太阳能电站装机规模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1600万千瓦。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大力推进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支持工商企业、工业园区和大型公共建筑发展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开展以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储能技术为支撑的微电网示范工程。
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通知》明确由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外,还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重点,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加强监督检查,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力争2013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00万千瓦以上、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水泥7345万吨、电解铝27.3万吨、煤炭4500万吨、焦炭140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