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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绿色建筑补贴政策整理

发布时间:2014-01-14 19:23:58    信息来源:

[北京]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财政补贴。响应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北京市政府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建建筑采取绿色建筑标准,全城普绿。
   
    [上海]
   
    上海市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星级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星级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重庆]
   
     重庆市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
   
    江苏省政府根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暖通空调(在线)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150元/平方米)的30%、70%、100%。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