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2014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起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力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以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为重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方面,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夏热冬冷地区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在川西等地区探索开发深层地热能发电、供暖等综合利用。
我省还将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砖,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尽可能减少实心页岩砖。同时,推动建筑工业化,逐步实现建筑预制构配件、部品的工厂化生产与现场装配,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2015年全省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45%。《方案》提出,将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
来源: 四川日报